1 未注明铸件类别,级别和尺寸公差者,均按本标准的最低级别处理。
2 技术要求
3 合金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规定
4 力学性能。
5 当采用压铸试样检验时,铸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规定。
6 当采用压铸件本体检验时,铸件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7 铸件尺寸公差。
8 成批或大批量生产的铸件尺寸公差应按铸件尺寸公差的规定执行。
9 铸件尺寸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,对铸造斜度的规定
10 件需要机械加工,其加工余量应按铸件机械加工余量的规定执行。
11 铸件内部缺陷如有要求应与供需双方一致同意的标准或要求相符合,其标
12 其他要求。
准可包括:X射线底片、照片、无损探伤或压铸件剖面。
13 铸件表面质量可参照附录B(参考件)铸件表面质量的规定或双方选定的
样件
14 铸件的浇口、飞边、溢流口、隔皮等应予清理。但允许留有痕迹。
15 对铸件气压气密性,液压气密性及本标准未列项目加以控制时由供需双方商
定。
16 在不影响铸件使用的条件下,经用户同意供方可以对铸件进行浸渗和修补。
17 试验方法
18 化学成分。
19 合金化学成分的检验方法应符合